镇雄县人民医院消防设施年度检测评价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镇雄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5-11-12浏览人数:127来源:镇雄县人民医院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镇雄县人民医院
消防设施年度检测评价竞争性谈判公告
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医院消防设施年度检测评价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雄县人民医院消防设施年度检测评价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服务周期:1年。
4.报价最高限价:8万元。
5.项目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迎宾大道与镇雄大道交汇处。
6.项目服务检测范围:检测面积:114793 平方米。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检测内容: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甲方全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检测评价。涉及需检测的消防系统内容如下:
(1)消防给水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水喷雾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灭火器; (8)消防电源;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11)防排烟系统; (12)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13)其他消防相关硬件设施设备。
2.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等)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符合消防主管部门要求的正式检测报告。
3.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提供书面说明及整改建议。
4.协助医院完成消防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或相关技术服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需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8.信用要求:供应企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附报名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期间查询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18:00(北京时间),超过报名时间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表及以上资料扫描成PDF格式(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并命名为“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xxrmyyhqk@126.com)。
3.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时30分 (暂定,以最终通知为准)。
2.地点:镇雄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出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镇雄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13888358281
镇雄县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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